单位缓缴业务指南
2019-09-03 23:28:14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单位缓缴业务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请条件
1、单位连续1年以上(含1年)亏损,职工月收入低于本市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50%。
2、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组织的,须经全体职工2/3以上同意);
3、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为每年1次。
四、办理要件:
1、《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
3、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五、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材料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1、白塔办事处---白塔区南新华路448号
2、文圣办事处---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3、宏伟办事处---宏伟区健康路8-1号
4、辽阳县办事处---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66-18-121号
5、灯塔办事处---灯塔市建设大街412号
6、弓长岭办事处---弓长岭区安平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1、白塔办事处2151866
2、文圣办事处2141811
3、宏伟办事处5168311 5168611
4、辽阳县办事处7176736
5、灯塔办事处8280535
6、弓长岭办事处5119268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 没有上一篇了
- 没有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