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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解读

2023-03-31 13:42:01  浏览次数: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年度报告》从机构概况、业务运行情况、主要财务数据、资产风险状况、社会经济效益及其他重要事项六个方面,全面真实地披露了202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总体反映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在扩大制度普惠和围绕满足职工住房需求、降低住房成本、不断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所取得的成就。现将《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存

公积金中心通过扩大政策宣传,积极引导非公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

1.持续推进缴存扩面,制度受益面不断扩大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实缴职工12.12万人、实缴单位1562家、缴存额22.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0.58%、1.59%、8.20%。公积金中心始终贯彻落实国家缴存扩面政策,积极推进非公企业建制,围绕已建制单位欠缴、催缴等重点难点问题,持续开展常态化归集扩面工作,多措并举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不断扩大。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251.68亿元,同比增长9.97%。

 

 

2022年新开户单位105家,同比增长14.13%。民营企业发展较快,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增多。

2.公有制单位占主体,非公有制单位缴存呈上升态势

住房公积金制度经过多年发展,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已基本覆盖到位,非公有制单位为扩面建制的主要方向,且鼓励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开展针对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人群的自主缴存业务。

 

 

从实缴单位性质看,2022年公有制单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实缴单位总数的67.35%,非公有制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占实缴单位总数的32.65%。公有制单位仍是缴存单位中的主力军,但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数量在逐年提升。

2022年新开户职工中,公有制单位占44.58%,非公有制单位占55.42%,越来越多非公企业通过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

3.控高保低政策有效落实,中、低收入职工为缴存主力

《年度报告》显示,辽阳地区公积金缴存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缴存职工总数的99.32%,高收入职工占缴存职工总数的0.68%。按照住建部要求,执行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辽阳市202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1516元;缴存基数下限不低于辽阳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1710元。充分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便于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地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红利。

二、提取

公积金中心不断完善提取管理办法,简化提取办理程序和要件,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更加便捷,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1.提取金额持续增加,公积金制度优势明显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有4.7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5.34亿元,提取金额比2021年增加4.07%。当年通过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18.04万平方米。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22%,公积金提取使用较为充分。

2.满足住房消费需求,有效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住房消费类提取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

 

 

2022年,虽然住房消费类提取比例较上年有所下降,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仍然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主,公积金提取在降低职工购房、租房成本,提升职工住房消费水平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在住房消费提取中,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主。2022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的70.74%,切实减轻了职工贷款还款压力。

3.提取政策普惠,为中、低收入家庭减轻住房负担

《年度报告》显示,在2022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通过不断完善提取政策,普惠更多中、低收入家庭,有效减轻职工购房、偿还住房贷款及无房职工租房消费的压力,让中、低收入职工更有获得感和幸福感。

三、贷款

公积金中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重点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

1.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贷款数量有所下降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95笔,5.81亿元。截止至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4446笔100.74亿元,贷款余额41.85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1.98%。

 

 

2022年贷款发放笔数及金额分别同比下降33.33%、36.50%。由于我市房地产市场销售量整体下滑,职工购买力下降,部分企业受疫情影响,职工存在停缴、欠缴情况,导致公积金中心当年发放贷款笔数及金额整体出现负增长现象。

2.政策导向明显,刚需和改善型贷款为主力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发放的公积金贷款中,首次申请贷款职工占86.96%,二次申请贷款职工占13.04%。贷款房屋类型中,144平方米(含)以下中小户型贷款笔数占90.03%,144平方米以上占9.97%。中、低收入占99.56%,高收入占0.44%。以上数据均表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预期目标,首次贷款、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保障,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

四、风险准备金充足,信贷资产运行质量良好

《年度报告》显示,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20万元,逾期率0.082‰,远低于国家规定控制范围。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7%,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步提高,有力支持廉租住房建设

2022年,公积金中心结合各项政策要求,进一步合理调配资金,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7259.36万元,比上年增加28.54%,继续保持较高的资金增值能力。当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59.3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3609.37万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六、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实现公积金“不见面”事项新突破

2022年住房公积金单位网厅实现了单位信息变更、基数调整、汇缴等14项网上办理,单位网厅注册用户占正常缴存单位总数的95%以上;个人网厅实现了账户明细查询、账户变更查询、提取记录查询等15项业务网上办理;“手机公积金”APP实现了个人账户信息查询等23项业务办理;“辽事通”APP实现贷款还款计划查询、贷款账户信息查询等18项业务办理;“跨省通办”业务以“全程网办”“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三种方式提供服务。

2.推出公积金个人贷款抵押登记一站式服务

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前置、规范流程、明确权责”系列环节的改革,辽阳县、灯塔市和弓长岭区办事处开展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与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一站式服务,实现了“小成本,大便利”,结束了群众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业务在公积金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之间来回跑的历史,真正实现了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3.强化服务意识,以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

       公积金中心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传统媒体、房交会现场等多渠道宣传公积金政策,为企业和群众答疑解难,营造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扩大住房公积金影响力。相关信息被《辽阳日报》采纳8篇,《辽宁日报》北国版采纳3篇,辽阳广播电视台分别对中心“创新‘党建+助企’服务新模式,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和“辽阳县住房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实现一站式服务”进行了专题报道。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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