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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

2024-03-27 11:20:19  浏览次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3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辽阳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3年召开两次会议,会签两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调整辽阳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

2.出台阶段性实施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政策;

3.支付2022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费及受托银行贷款手续费;

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及解读

5.辽阳市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3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

6.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

7.《关于增加和取消承办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银行的请示

8.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9.关于开展“公积金+商业银行”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的通知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9个部室。从业人员82人,其中,在编46人,非在编36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3年,新开户单位281家,净增单位231家;新开户职工0.79万人,净增职工0.27万人;实缴单位1793家,实缴职工12.39万人,缴存额25.56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79%、2.23%、12.01%2023年末,缴存总额277.2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16%;缴存余额105.86亿元,同比增长6.18%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3年,4.5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同比下降3.80%,提取额19.40亿元,同比增长26.47%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5.90%,比上年增加8.68个百分点。2023年末,提取总额171.3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2.7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商品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3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3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4万笔4.9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12.50%、15.49%。

2023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93亿元。

2023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59万笔105.65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3.38%、4.87%。贷款余额39.83亿元,比上年末下降4.8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7.63%,比上年末减少4.3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3年,发放异地贷款1624960.30万元。2023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37315.4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4455.55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29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4.70亿元,1年以上定期55.1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4.46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37.63%,比上年末减少4.3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3年,业务收入32838.46万元,同比增长0.91%。其中,存款利息20099.2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2737.3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9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3年,业务支出15786.94万元,同比增长3.29%。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5572.51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214.43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3年,增值收益17051.52万元,同比下降1.20%,增值收益率1.66%,比上年减少0.13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3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451.52万元。

2023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5659.36万元。

2023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9060.8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3年,管理费用支出1392.22万元,同比增长11.58%。其中,人员经费700.76万元,公用经费139.66万元,专项经费551.8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44.20万元,逾期率0.111‰。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2023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1.77%,国有企业占30.93%,城镇集体企业占2.66%,外商投资企业占2.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1.4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7%,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08%;中、低收入占99.52%,高收入占0.4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3.34%,国有企业占22.98%,城镇集体企业占1.16%,外商投资企业占3.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7.6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7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16%;中、低收入占99.82%,高收入占0.18%。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6.3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90%,租赁住房占2.90%,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0.20%,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31%,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3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76%,高收入占0.2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3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6.14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5.91%,比上年末减少0.83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6581.94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16.17%,90-144(含)平方米占75.05%,144平方米以上占8.78%。购买新房占76.60%,购买二手房占18.76%,其他占4.64%(商转公)。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8.1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1.8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80%,30岁-40岁(含)占36.12%,40岁-50岁(含)占20.80%,50岁以上占9.28%;首次申请贷款占87.77%,二次申请贷款占12.23%;中、低收入占99.30%,高收入占0.70%。

四)住房贡献率

2023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7.28%,比上年减少7.4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23年无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23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加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2家,分别为邮政储蓄银行辽阳分行及盛京银行辽阳分行停止沈阳农商银行辽阳分行承办辽阳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签约委托6家银行设立“金融e站”,将公积金业务向商业网点延伸,实现“就近办、一次办”。

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变化。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管委发〔2022〕2号)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2716元;缴存基数下限为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710元。

  2. 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变化。一是增加了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二是明确了军队用人单位及劳务派遣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三是增加了职工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不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规定。

    2.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放宽购房提取条件。一是增加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提取。二是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均可提取。

    2)优化租房提取政策。一是提高租房提取频次,实行逐月提取公积金偿还房租。二是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额度由每年12000元提高至15600元。优化后共受理租房提取1781笔,1722.4万元,其中多子女家庭提取54笔,54.2万元。

    3)出台阶段性提取政策。202361日至1130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及执行情况。

1)提高二手房贷款额度。按照《辽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辽市公积金房委发〔2022〕7号)规定,将二手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双方正常连续足额汇缴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调整为60万。

2开展组合贷款业务。2023年9月30日,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公积金+商业银行”公积金组合贷款服务,让缴存职工可以在取得公积金贷款的同时,通过商业银行贷款补充解决资金缺口。

3推出“带押过户”业务。于2023年7月在全省首批推出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业务,探索使用建行“房易安”房屋资金托管实现二手房贷款“带押过户”资金监管新路径,既能提供有力的资金安全保障,又能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

)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推进“跨省通办”,深入融入沈阳现代化都市圈。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全面落实《沈阳现代化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合作框架协议》工作部署,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在都市圈城市跨域无差别办理。实现沈阳、鞍山、抚顺、本溪、阜新、辽阳、铁岭、朝阳等都市圈八城市32个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通办事项。办理都市圈异地购房提取754笔、金额3395.35万元,发放都市圈城市异地贷款112笔、金额3469.3万元使都市圈内企业群众跨区域无障碍享受公积金服务,实现异地办事“同城化”

2.持续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服务上线打造更加便民利民的服务模式。制定《辽阳市深入推进“公积金提取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辽阳市深入推进“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按照市营商局的要求,向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分别报送了《推进“企业职工退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中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实施方案》、《推进“公民身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中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死亡)的办理实施方案》。

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1.加快推进与住建部数据共享接口建设,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信息化管理水平。按照住建部要求,完成个人征信数据的查询工作,实现与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的数据共享。

2.拓宽网上渠道办理业务范围。在稳步推进住房公积金信息化建设的前提下,不断升级辽阳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在手机公积金APP上新增租房提取、出境定居提取、购房提取和偿还购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

3.加快推进电子印章的应用。对公积金中心业务进行全面梳理,逐步实现电子印章全业务覆盖。目前,公积金中心提取类业务及证明类材料电子印章功能已经上线,线上渠道办事便捷性、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3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周丹同志荣获辽阳市2018-2022年度“辽阳市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3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1家缴存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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