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提取指南
一、事项名称:
租房提取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请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2、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间隔需满12个月以上,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提取;
3、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但不得超过职工(含配偶)12000元/年的提取限额;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要件: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需提供:
(1)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及缴纳租金证明;
(2)提取申请人(含配偶)的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建、农、交、中、辽阳、辽阳农商和辽东农商银行的一类借记卡);
(4)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③未婚和丧偶职工提供户口簿并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2、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1)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提取申请人(含配偶)《无房产证明》,查询结果有效期1个月;
(2)提取申请人(含配偶)的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建、农、交、中、辽阳、辽阳农商和辽东农商银行的一类借记卡);
(4)婚姻状况证明:
①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②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并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③未婚和丧偶职工提供户口簿并签署《婚姻状况声明书》。
五、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
六、办理时限:
对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对如需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
七、办理地点:
1、白塔办事处---白塔区南新华路448号
2、文圣办事处---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3、宏伟办事处---宏伟区健康路8-1号
4、辽阳县办事处---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66-18-121号
5、灯塔办事处---灯塔市建设大街412号
6、弓长岭办事处---弓长岭区安平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1、白塔办事处2151866
2、文圣办事处2141811
3、宏伟办事处5168311 5168611
4、辽阳县办事处7176736
5、灯塔办事处8280535
6、弓长岭办事处5119268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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