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重大疾病提取指南
一、事项名称:
患重大疾病提取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重大疾病是指患有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3、在治疗期间每年可申请提取1次,每次提取须间隔12个月以上,每次提取总额不超过近12个月实际发生的个人负担医疗费用总额;
4、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要件:
1、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报告;
2、住院病案档案;
3、医疗费用发票;
4、单位出具的提取职工困难证明;
5、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身份关系证明;
6、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建、农、交、中、辽阳、辽阳农商和辽东农商银行的一类借记卡)。
五、办理流程: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
六、办理时限:
对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后即时办理;对需进一步核查的,在受理提取之日起3个工作日办结(针对情况复杂,核实难度大的可适当延长审核时限)。
七、办理地点:
1、白塔办事处---白塔区南新华路448号
2、文圣办事处---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3、宏伟办事处---宏伟区健康路8-1号
4、辽阳县办事处---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66-18-121号
5、灯塔办事处---灯塔市建设大街412号
6、弓长岭办事处---弓长岭区安平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1、白塔办事处2151866
2、文圣办事处2141811
3、宏伟办事处5168311 5168611
4、辽阳县办事处7176736
5、灯塔办事处8280535
6、弓长岭办事处5119268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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