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指南
2019-09-03 23:40:58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个人账户已封存满6个月仍未重新就业的;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要件:
1、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或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2、提取申请人的身份证;
3、提取申请人的公积金联名卡(或工、建、农、交、中、辽阳、辽阳农商和辽东农商银行的一类借记卡)。
五、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
(二)网上办理
提取申请人登录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www.lyszfgjj.com)-“个人业务大厅”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1、白塔办事处---白塔区南新华路448号
2、文圣办事处---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3、宏伟办事处---宏伟区健康路8-1号
4、辽阳县办事处---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66-18-121号
5、灯塔办事处---灯塔市建设大街412号
6、弓长岭办事处---弓长岭区安平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1、白塔办事处2151866
2、文圣办事处2141811
3、宏伟办事处5168311 5168611
4、辽阳县办事处7176736
5、灯塔办事处8280535
6、弓长岭办事处5119268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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