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网站!
繁体转换
  当前位置:首页>业务指南 > 提取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指南

2019-09-03 23:41:57  浏览次数:

一、事项名称: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二、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暂行)

三、申请条件:

 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

 2、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争议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

 4、职工本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办理要件:

 1、提供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的需提供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五、办理流程:

   代办人(职工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所属办事处办理。

六、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

七、办理地点:

1、白塔办事处---白塔区南新华路448号

2、文圣办事处---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

3、宏伟办事处---宏伟区健康路8-1号   

4、辽阳县办事处---辽阳县首山镇人民街66-18-121号     

5、灯塔办事处---灯塔市建设大街412号

6、弓长岭办事处---弓长岭区安平路143号

八、联系电话:

1、白塔办事处2151866

2、文圣办事处2141811

3、宏伟办事处5168311  5168611

4、辽阳县办事处7176736

5、灯塔办事处8280535

6、弓长岭办事处5119268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   没有上一篇了
  •   没有下一篇
辽阳市网站群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网站名称: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419-12329
版权所有: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2110000009   辽公网安备 21100302203065号  ICP备案序号:辽ICP备19007711号-1
建议使用IE8.0+ 、Firefox 等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