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解读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完整全面地披露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的业务运行、资金收支、制度执行、信息化建设和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总体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过去一年的各项业务运行情况,通过科学决策、高效管理、严格执行、把控风险,紧随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切实保障缴存职工的权益和资金使用需求。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购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稳步发展。下面通过缴存、提取、贷款等方面的详细数据对年度报告进行解读。
一、缴存
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吸引力逐渐增强,有越来越多的单位和职工加入到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但受新冠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已建制单位存在欠缴、缓缴等情况,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总体呈下降趋势。我市通过扩大政策宣传,扎实推进缴存工作。
1.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缴存额均有所下降
2021年实缴职工11.93万人、实缴单位1553家、缴存额21.0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21.68%、5.13%、2.4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贯彻推进非公企业建制和已建制单位欠缴、催缴等重难点问题,但由于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归集空间逐渐变窄,特别是受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向外出口企业低迷等因素,导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和缴存额呈负增长。2021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达228.86亿元,同比增长10.15%。
2021年新开户单位92家,同比下降26.40%。民企和小微企业占新开户单位的比重很大,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最明显,短期内难以全面恢复活力,进而影响当年的新开户单位数。
2.公有制单位占主体,非公有制单位占比逐年上升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其他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个人。
从实缴单位性质看,2021年公有制单位(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实缴单位总数的69.22%,非公有制单位(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占实缴单位总数的30.78%。目前公有制单位仍是缴存单位中的主力军,应缴尽缴,但非公有制单位缴存数量在逐年提升。
2021年新开户职工中,公有制单位占38.91%,非公有制单位占61.09%,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为职工缴纳公积金方式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增强企业竞争力。新开户职工中,非公有制单位扩面建制对扩展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作用加大。
3.控高保低政策有效落实,中、低收入职工为缴存主力
中、低收入职工占缴存职工总数的99.02%,高收入职工占缴存职工总数的0.98%。按照住建部要求,执行缴存基数上限不超过辽阳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18348元,缴存比例上限不超过12%。很大的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便于让中、低收入群体更好的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
二、提取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断完善提取管理办法,简化提取办理程序和要件,让缴存职工使用公积金更加便捷,住房公积金制度吸引力进一步增强。但是受楼市调控政策影响,职工购买力下降,导致与房地产市场息息相关的住房类提取略有下降,进一步影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提取人数和提取金额。
1.提取人数、金额小幅降低
2021年,4.81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4.74亿元,提取金额比2020年减少2.11%。当年通过提取支持职工购房面积24.06万平方米。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92%,比上年增加0.25个百分点。提取业务的降速略低于缴存降速水平,两者金额同比下降相差0.35个百分点。
2.提取公积金主要满足“住房”需求
住房消费类提取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
2020-2021年,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用途主要以“住房消费类提取”为主,有效降低职工购房、租房成本,进一步提升职工住房消费水平。
在住房消费类提取中,又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为主。2021年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住房消费类提取金额的67.60%,切实减轻了职工贷款还款负担。
3.公积金提取帮助中、低收入家庭圆“住房梦”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37%,高收入占0.63%。不断改善提取政策,普惠更多中、低收入家庭,以解决全市职工基本住房需求,同时为进一步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也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三、贷款
近年来,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低利率、方便快捷的政策优势,越来越多的缴存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实现了住有所居。
1.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益家庭不断增加
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42笔,9.15亿元。截止至2021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2851笔,94.93亿元,贷款余额42.60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46.20%,比去年下降0.77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2495.05万元。
2019年-2021年公积金贷款发放笔数及金额均有所下降,2021年贷款发放笔数及金额分别同比下降31.04%、20.26%。.虽然住房公积金贷款受益家庭不断增加,但是一方面由于我市房地产市场整体阶段性调整,职工购买力下降;另一方面部分企业职工存在停缴、欠缴未能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情况,进而导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贷款笔数及金额整体出现负增长现象。
2.政策导向明显,坚持刚需和改善型购房群体
《年度报告》显示,2021年公积金贷款购房户型主要集中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90-144(含)平方米及90(含)平方米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贷款笔数占总贷款笔数的90.34%,144平方米以上占9.66%。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7.92%,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2.08%;中、低收入占98.77%,高收入占1.2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坚决落实调控政策,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工作定位,紧跟市政府房地产市场调控步伐,确保调控政策的持续有效落实,保护自住型刚性需求、鼓励改善性需求、抑制投机性需求。
3.有效支持异地职工回乡购房安居乐业
2021年,发放异地贷款286笔9220.00万元。2021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7606.6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686.85万元,有效支持异地职工在本市购房安居,满足外地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让异地工作的职工在本市拥有属于自己的家。
四、住房公积金风险防范不断增强
2021年,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4.05万元,逾期率0.08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从上年的42398.53万元增长到46658.57万元。全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充足,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五、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稳中有增,多方共享政策红利
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实现13426.98万元,比上年增加10.29%。2021年支付职工利息13506.17万元。实现增值收益率1.51%,持续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值能力。
2021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情况
2021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7566.94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7950.01万元。为我市的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贡献率稳步提高,助力建设更多低收入家庭安居工程,让社会群体共享住房公积金政策红利。
六、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提质增效,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1.2021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完成住建部规定的5个“跨省通办”事项,“购房提取”实现两地联办,其余4项实现全程网办。
2.业务上接入了住建部微信小程序,异地转移接续可以在小程序办理。
3.综合服务平台不断完善,拓展了手机公积金APP和个人网厅网上办理业务事项的数量。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系统已在公安网监进行了等级保护三级备案。
5.拓展了住房公积金在“辽事通”APP上的业务办理事项,做到了让群众少跑腿,就能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公安人口数据、民政婚姻实现了接口查询,与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不仅让缴存单位和职工节省了在外奔波的次数和时间,而且也提高了业务审核效率和识别外部骗、套取公积金风险的能力。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