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
2025-12-23 10:25:30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辽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延长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即:购房时限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办理时限由2026年3月31日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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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印发<辽阳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现决定延长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即:购房时限由202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办理时限由2026年3月31日延长至2027年3月31日。如遇国家政策调整,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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