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 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
2026-07-16 15:47:31 浏览次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发〔2024〕3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辽阳市2025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统计数据,按照有关规定,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3181元,单位和个人月缴存额上限各为2782元,合计月缴存额为5564元。
二、单位月缴存额和职工月缴存额分别实行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三、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严格执行政策,做好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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