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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

2024-01-31 11:24:57  浏览次数: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

十一、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政府预算)

十二、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部门预算)

十三、债务支出预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六、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预算项目(政策)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要职能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辽市编发【2022】2号文,独立设置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现有6个内设机构,分别为:综合管理部、计划财务部、科技信息部、法制稽核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3个分支机构,分别为:辽阳县管理部、灯塔管理部、城区管理部。

 

 

 

 

 

 

 

 

 

 

 

 

 

 

 

 

 

  第二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1196.18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6.1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

5.单位资金收入0万元;

(二)支出总计1196.18万元,包括:

1.人员支出684.67万元;

2.公用经费支出138.34万元;

3.政府采购支出95万元;

4.债务支出0万元;

5.其它项目支出278.17万元

二、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预算1196.18万元,比年减少234.09万元,降低16.37%,主要是公积金业务开发系统收入减少223万元;202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出预算1196.18万元,比年减少223万元,降低16.37%,主要原因是公积金业务对接营商局“一网通办”项目、对接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项目、对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查询和贷款数据上报项目的款项在上年预算已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5万元。具体采购项目为:1、公积金业务系统年维护费45万元;2、开发电子档案项目50万元。

 

(四)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

2024年度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万元与上年相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绩效项目安排情况

   2024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资金全部纳入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整体绩效目标管理,预算资金总额1196.18万元;无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特定目标类项目。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表13债务支出预算表、表15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均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2.政府性基金收入: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3.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反映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4.“三公”经费: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租赁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会费、物业管理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住房公积金预算公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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