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解读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度报告》)经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对外发布,全面完整披露了辽阳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和管理工作情况。现将《年度报告》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缴存扩面稳中有进,缴存指标持续增长
(一)缴存总额突破300亿元。
2024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修订《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扩大制度受益群体和覆盖范围,本市住房公积金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数、缴存金额、缴存总额、缴存余额五项指标持续增长,缴存总额突破300亿元。
2024年,本市实缴单位1865家,实缴职工12.44万人,缴存额26.4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02%、0.40%、3.48%。缴存总额303.69亿元,缴存余额111.9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54%、5.72%。
(二)非公有制单位缴存占比持续优化。
多措并举促进非公企业依法缴存,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建制参缴,非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人数占比逐年提升。2024年,新增2名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实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零”突破。
2024年,本市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数(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占缴存职工总数的74.64%,非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数(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占缴存职工总数的25.36%。
2024年新开户单位165家,新开户职工0.60万人,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缴存职工数(含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占新开户职工总数的53.02%。
二、惠民新政高效推进,“租购并举”助力安居乐业
(一)提取金额持续攀升,公积金制度优势凸显。
近年来,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持续攀升,充分展现了公积金制度在保障职工住房权益方面的优势。2024年,5.0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0.40亿元,同比增长5.1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7.13%,比上年增加1.23个百分点。这一增长趋势反映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认可和信赖,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出台惠民提取政策,充分发挥住房保障功能。
住房公积金持续助力“租购并举”政策,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关于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加大了对缴存人购买保障性住房和租房提取的支持力度,缓解了职工在住房需求上的资金压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办理贷款提首付业务14笔,提取金额126.53万元,切实减轻中、低收入家庭住房负担。
在2024年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人数占99.13%,高收入职工人数占0.87%。
三、精准对接刚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贷款支持效能
(一)受房地产市场影响,贷款数量有所下降。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83笔3.02亿元,同比下降37.95%、38.49%。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68万笔,累计发放贷款总额108.66亿元,贷款余额36.24亿元。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32.38%。
(二)异地贷款支持作用凸显。
2024年,发放异地贷款109笔3325.90万元。2024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0641.3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3306.76万元。
(三)助力新市民、青年人、高层次人才等群体住有所居。
出台《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满足了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解决了新市民及青年人、多孩家庭、高层次人才、现役军人住房问题,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43.49%,30岁-40岁(含)占33.41%,40岁-50岁(含)占16.19%,50岁以上占6.91%。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向中低收入群体倾斜趋势明显。
《年度报告》显示,中低收入群体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支助对象。近年,本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中,中低收入家庭占所有贷款家庭户数的比重一直保持在90%以上。2024年,中、低收入家庭贷款笔数占98.75%,高收入家庭贷款笔数占1.25%。
四、严格把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一)住房公积金资产风险管控良好。
《年度报告》显示,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0.10万元,逾期率0.083‰,逾期风险控制良好。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6%,个人贷款资金安全完整,风险管控全面有效。
(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有所下降。
2024年,公积金中心业务收入32370.67万元,同比下降1.42%。业务收入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存款利率下调,贷款数量及贷款利率下降,存贷款利息减少。委托贷款利息为12003.67万元,同比下降了5.76%。业务支出16760.05万元,同比增长6.16%,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6571.21万元,同比增长6.41%,为业务支出主体。全年实现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610.62万元,同比下降8.45%。
当年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10.6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3071.51万元。为我市廉租住房建设提供了资金支持,进一步发挥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
五、推进服务升级,提升办事体验
一是拓展“就近办”,跑出便民服务“加速度”。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等部门紧密联动,实现信息共享,持续深化政银合作,优化营业网点布局,将住房公积金业务前置到各受托银行,共设立9家“金融e站”,显著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便捷度,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次往返问题,着力打造高效便捷的“便民服务圈”。
二是推进“掌上办”,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完善手机公积金APP业务功能,开通线上退休提取等26项业务,实现移动端电子签名技术及电子印章功能,提升电子档案数字化管理水平,推动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发展。
三是深化“一次办”,推进服务迭代升级。中心充分利用“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平台,通过不动产业务前置,解决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多部门往返跑,实现了“一次办”。同时,中心深入推进“公积金贷款结清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将原来由抵押人(借款人)与抵押权人(中心)共同申请调整为由中心人员将抵押人相关材料上传至不动产登记系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公积金贷款结清解押不见面办理”,上线以来办理抵押注销业务98笔,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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