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护权益,力圆职工安居梦
2024-08-30 11:24:08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今年以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严格执行《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的同时,积极改进执法流程,将“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纳入实际工作,坚决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切实优化营商环境。
近日,两名职工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某企业欠缴住房公积金。针对投诉情况,8月6日,中心资金筹集部与城区管理部相关人员深入该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到达该企业后,中心执法人员认真了解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并向该企业负责人和有关人员详细介绍住房公积金缴存相关政策,说明住房公积金缴存具有强制性,强调缴存公积金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根据投诉情况,中心将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经过详细的政策介绍和宣传讲解,该企业负责人在充分认识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必要性后,表示将尽快为企业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
此次行政执法是中心积极探索执法新模式,坚持“包容执法、审慎执法、柔性执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中心将结合住房公积金行业特性,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动起来”的工作思路,结合“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充分宣传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讲明企业法定义务,分析少缴、欠缴、不缴的利害关系,当好“调解员”和“润滑剂”,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助力实现幸福安居梦不断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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