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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 市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2025-04-01 15:59:20  浏览次数:

根据市委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4年8月2日至9月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进行了常规(机动、专项)巡察。10月28日,巡察组向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中心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工作,对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和25项问题照单全收,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手,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10月31日,中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深刻领会市委的部署要求。在传达学习的基础上,党组书记带领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对反馈问题从多角度研究部署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各部门部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承担巡察整改综合协调工作。制定《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方案》和整改情况清单,明确整改目标、66条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和部门,做到从长远上抓整改,从源头上解决问题,确保确保各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高质量高标准高效率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二)落实责任,推进整改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中心党组坚持以上率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行深入剖析、逐条对照、逐条研究,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根据巡察工作整体要求,不断强化主体责任,定期听取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整改期间,共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会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5次、专题工作会5次、集中学习2次,持续跟进巡察整改工作进度。同时,中心党组坚持完善成效机制,将整改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制定12项规章制度,修订完善3项制度办法,推动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局面。

(三)验收成果,巩固机制

在整改后期,通过验收佐证材料、完善工作台账等情况对中心整体整改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及检查验收,形成整改情况报告,及时上报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办,并通过官网等渠道向党内、社会公开整改工作情况,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确保各项政策制度落地见效。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27日召开党组会议,党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同志列席。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论述及二十届三中全会报告中有关民生保障方面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提高了对住房公积金在民生保障方面重要性的认识。二是8月1日到庆化公司对100名入职大学生政策宣传、11月13日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到灯塔管理部、灯塔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及建行灯塔支行针对职工购买住房对住房公积金政策需求开展调研。11月29日深入中寰置业开发公司揽境星河项目调研。此次调研精准把握职工购房公积金政策需求,为后续工作提供有力依据。基于调研成果拟出台配套政策,有望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流程,提高职工购房资金支持力度,推动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三是11月27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了《关于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

2.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专项巡察整改第二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同志列席。重点学习了二十大报告中的相关内容,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研讨发言,开展政策分析。这次集中学习研讨为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的调整打牢了理论基础。二是11月25日、26日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专项巡察整改第二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同志列席。党组成员以解决“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上举措不多”等问题为导向,结合调查研究情况和工作实际开展政策研讨。优化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了思想和行动的统一。三是11月27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出台了《关于住房公积金支持缴存人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通知》、《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3.关于“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后,公积金管理工作成效显著。每年7月公布全市缴存上下限标准,规范了缴存行为,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市的健康、有序运行。二是11月6日中心出台《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将归集扩面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更多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福利。11月28日中心召开各委托银行会议,落实此《办法》,为2025年1月1日顺利实施新《办法》,进一步加强对受托银行业务考核奠定基础。三是通过行政执法有5家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4.关于“对受托银行实施考核银行制度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6日,经中心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将公积金归集扩面等考核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强化考核结果应用,考核结果作为支付贷款手续费,在受托银行实施资金存储、优先开展业务合作及退出合作的主要参考依据。二是2024年11月11--15日,已将修订后的考核办法及时下发给各受托银行,新办法于次年初执行。11月28日,召开受托银行行长会议,新办法解读。

5.关于“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一直以来及时更新官网、手机公积金APP、公积金微信公众号,通过多渠道宣传,公积金政策影响力大幅提升,使政策信息直达民众。职工对公积金的用途、提取政策等了解更深入,咨询量显著增加,业务办理更精准顺畅。整体上提升了公积金中心形象,促进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广泛普及与良好运行。10月份中心出台《辽阳公积金深化“金银”合作推介金融助企政策53条》通过银行宣传公积金政策。11月28日到辽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谈与解读》栏目,开展政策公开答在线访谈视频录制,并将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扩大政策宣传。二是10月31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带队走进市人力资源市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宣传活动。活动通过设置宣传展台,摆放政策展板,发放公积金宣传手册的方式,向求职者和用工企业,详细介绍了哪些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标准、使用范围以及相关政策优势。通过面对面宣传讲解,心贴心解读惠民政策,让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对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了更直观、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发放宣传册400余份。10月31日辽阳县管理部在辽阳县人民街主街、11月13日灯塔管理部到灯塔大商家商场、11月15日及11月18日城区管理部分别到友谊商城、白塔区武圣街道汀州社区进行政策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让公积金惠民政策惠及更多群众。共发放宣传册400余份。

6.关于“便民利民政策措施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8月12日与建行签署《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将此项业务之前的7个环节合并在一处办理,落实商转公贷款业务顺位抵押工作。制定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流程。2024年8月完成首笔商转公顺位抵押测试,2024年9月正式开展商转公顺位抵押业务。二是开展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商业银行等部门的调研,详细研究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商转公顺位抵押相关业务情况,积极优化此项业务流程。三是充分发挥金融e站的优势作用,同盛京银行签署《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阳分行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7.关于“改善性住房贷款政策尚未出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经中心各部征求意见、党组会通过,房委会审议,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二是通过8月1日到庆化公司对100名入职大学生政策宣传、11月13日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到灯塔管理部、灯塔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窗口及建行灯塔支行针对职工购买住房对住房公积金政策需求开展调研。精准把握职工购房公积金政策需求,11月27日出台了《关于阶段性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政策。11月29日将此政策对各管理部及12345人员进行培训,从12月1日开始实施。

8.关于“内部稽核审计制度建立不及时、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对电子稽查、数据质检等内审措施的整合、研发系统的验证调试及上线前测试,在12月5日,科技信息部完成了“内部审计稽核电子化子系统”的开发,并上线应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在电子稽查、数据治理的电子化内审稽核手段。二是截止2024年12月30日,法制稽核部对当月提取、贷款件抽查频次从30%增加到35%。三是截止2024年12月30日,法制稽核部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内审工作,通过对电子稽查、数据质检等内审措施的整合,形成内审报告。

9.关于“行政执法维护保障作用仍显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中心始终秉持“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理念,有效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减少执法冲突。在处理违规行为的过程时,积极开展协调解决投诉人与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问题,2024年10月9日资金筹集部组织法制稽核部及各管理部行政执法业务学习研讨会,会后资金筹集部编制《管理部受理投诉举报流程》;10月17日法制稽核部组织资金筹集部、各管理部《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学习,今年5月至8月协调和解6位职工投诉单位欠缴公积金案件;既彰显法律威严,又体现人文关怀推动住房公积金管理法治化稳步迈进。二是2024年中心制定“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对4家单位开展工作。三是2023年10月7日向宏伟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家单位;2024年7月及11月分别向文圣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家违规单位,彰显维护职工权益决心。此举不仅保障了涉事职工的公积金利益,也让更多企业意识到依法缴存的重要性,有效规范了住房公积金缴存秩序,促进了公积金制度的健康稳定发展。

10.关于“优化服务布局效果未达政策预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9日,到太子河区政务大厅考察设立营业点。11月20日到辽宁农商银行肿瘤医院网点考察设立“金融e站”。12月5日经领导研究决定,在辽宁农商银行肿瘤医院网点设立“金融e站”。12月27日正式开办业务。二是2024年11月6日,经中心党组研究通过并印发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承办业务综合考核暂行办法》(修订),将“金融e站”建设、等考核内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于2024年12月24日,中心召开9家银行对公银行行长会议,并实现综合业务受理。三是2024年11月14日新开设交通银行“金融e站”,12月5日经领导研究决定,在辽宁农商银行肿瘤医院网点设立“金融e站”,2024年12月31日开通中国银行“金融e站”,已在中心网站进行宣传。

11.关于“政务服务水平提质增效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11月22日、12月13日分别深入到灯塔市和辽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从部门管理制度支持业务需求方面,同两家单位面对面研究公积金和不动产登记系统的对接措施,着力推动整改措施得力见效。12月18日、12月24日同两家不动产登记中心的业务系统研发单位—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从信息技术支撑方面进行系统对接技术可行性研究。在得到灯塔市和辽阳县政府同意后,科技信息部将开展具体对接工作。通过系统接口对接,解决缴存人办理业务时进“两扇门”“折返跑”问题。

12.关于“智慧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发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报送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征信数据工作安排,通过数据整理、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复核、申请市人民银行核对上报地址、人民银行核准并发放用户登录证书、数据确认等工作,12月27日,正式上报个人贷款信息至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实现了与人民银行数据信息共享,体现了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信用价值,推动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数据共享工作进展情况,10月31日同中国银行续签了数据共享合作协议、12月10日中心同邮储银行签署了数据共享合作协议。现已同7家银行签署了数据共享合作协议。科技信息部将按照数据共享工作安排,同银行共同开发共享平台系统对接接口,切实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预见性。二是在11月27日,通过辽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向辽宁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提交“政务数据资源申请表”,申请网签信息查询项目联网接口。12月16日辽阳市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获取省平台网签查询项目数据接口挂载权限,通过了中心的申请。现已督促业务系统开发单位着手开发数据接口程序,程序正在研发中。与税务部门对接数据共享,根据业务权限,省住建厅正在同省级税务部门研究数据需求和接口对接工作。中心时时关注省级部门研究结果,待省级税务部门在省平台开通资源共享接口后,将实施数据对接工作。三是经过系统开发、测试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电子档案系统建设工作已完成并上线运行。电子档案建设推动了住房公积金业务数字化发展,不仅提升了住房公积金业务信息电子存储的规范性,同时也为住房公积金档案信息的二次开发利用提供了数据基础。

1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13日下午,在3楼的会议室资金筹集部组织个人贷款部、三个管理部相关人员对国家四部委《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和市公积金中心出台的《关于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实施惩戒的通知》进行培训及观看以案释法《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此次培训成效显著,相关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深度与应用能力得以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有助于精准识别与防范违规提取行为,为住房公积金管理营造安全合规环境。二是通过对电子稽查、数据质检等内审措施的整合、研发系统的验证调试及上线前测试,在12月5日,科技信息部完成了“内部审计稽核电子化子系统”的开发,并上线应用,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在电子稽查、数据治理的电子化内审稽核手段。三是2024年12月31日出台《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逾期催收工作实施办法(暂行)》。约谈担保公司负责人,要求担保公司按双方协议履行义务。对担保公司违约问题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立案。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关于“对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树牢“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理念,将党建工作作为党组会议的重要议题。在11月27日党组会议上,党组成员研究修订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题责任实施意见》,调整了领导小组,出台了补充文件。文件的出台强化了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位,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次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二是2024年12月11日中层以上干部在三楼会议室召开部门工作会议,会议内容重点研究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计划。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将党建工作内容纳入2025年度重点工作计划。三是已形成2024年底市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于12月25日上报市直机关工委。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组织体系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7日召开了党组会议,讨论通过了重新修订的《履行全面从严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将各部门负责人纳入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进一步压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分工。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修改了《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将任务和责任分解细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三是11月29日前,按照新修订的《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意见》要求,中心党组严格落实“第一种形态”,深入开展廉政谈话,使廉政谈话实现常态化、制度化。

3.关于“履行管党治党监督责任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9日前,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之间开展了谈心谈话,谈话内容重点围绕今年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督促党员干部严守六项纪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通过谈话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腐败问题,促进了公职人员廉政建设工作。二是12月4日,中心在职党员在党员活动室开展了12月份的党日活动,活动中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积金系统违纪违法案件警示。通过学习提高了政治警觉性,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三是12月4日,开展党日活动,组织党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从严治党的方针、党内监督政策的了解,认真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4.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1月26日理论中心组开展了专项巡察整改第二次集中学习,党组成员参加,相关部门同志列席。复学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通过学习,充分认识形式主义的危害,提高了廉洁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二是12月11日,中心党务干部在三楼会议室开展了专题培训。重点学习了公文写作基础知识等内容。通过学习提高了党务干部责任意识和写作水平,避免出现文件雷同的现象。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按要求发文印刊。

5.关于“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新修订《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发〔2024〕25号),严格执行采购询价制度,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在政府网上商城采购。二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中心党组会,修订《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细化了采购标准和采购流程。三是按照新修订的《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辽市公积金发〔2024〕25号),加强内控管理,履行采购程序。

6.关于“原始票据签批手续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11月18日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报销若干问题的通知》,规范财务报销流程,并于2024年11月29日下发。二是严格财务报销审查管理工作长抓不懈。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12月12日召开党组会议,学习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并将《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纳入12月16日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通过内容学习,加深了对民主生活会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的理解,为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夯实了理论基础。二是经过民主生活会会前谈话、理论学习等环节,中心党组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相互监督、共同提高的效果。

2.关于“基层党建工作有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党支部将于2025年4月换届选举,重新调整支委会组成人员,进一步提高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是已制定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方案,将于2025年2月底前高质量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三是已制定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会议方案,将于2025年3月底前高质量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方面

关于“2018年以来审计部门两次对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审计,涉及13项问题。截至目前,仍有1项问题未完成整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与市财政局资产科沟通,已对该资产账目进行核销。二是2024年12月27日召开中心党组会,修订《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按照新修订的办法定期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确保账实相符。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注重标本兼治,深化问题整改

中心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一步深入剖析根源,着力解决表面问题的同时,努力从根本上消除问题滋生的土壤,确保中心全面工作质效得到全面提升。

(二)完善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

对巡察中暴露的制度短板和缺失环节,将进一步全面梳理现行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工作需求和行业发展动态,及时修订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审批等制度体系,深入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工作职责,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构建稳固长效的管理机制,保障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跟踪问效,深化整改成效

建立健全整改工作跟踪问效机制,定期对已完成整改的事项进行复查与评估,检验整改措施的持续执行情况和整改目标的实现程度,确保问题不反弹、整改效果不打折。对于需长期推进的工作任务,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持续强化整改力度,全面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切实巩固整改成果,以扎实的整改成效不断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的质量与效能,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迈向新高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19-2256856;邮政信箱辽阳市文圣区北翰林路38号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邮编111000;电子邮箱zfgjjdzb@163.com。

 

 

 

中共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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