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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2026-03-31 10:50:49  浏览次数: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5名委员,2025年召开会议一次,会签两次,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1.调整辽阳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部分委员;

2.辽阳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及解读;

3.辽阳市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25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报告;

4.关于支付2024年受托银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手续费的请示;

5.关于优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报告;

6.辽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

7.辽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设6个部室,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77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34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31家,净增单位33家;新开户职工0.55万人,净增职工-0.64万人;实缴单位1898家,同比增长1.77%;实缴职工11.80万人,同比下降5.14%;缴存额25.61亿元,同比下降3.18%。2025年末,缴存总额329.3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8.43%;缴存余额120.19亿元,同比增长7.40%。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4.27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17.33亿元,分别同比下降15.78%、15.0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7.67 %,比上年减少9.46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209.1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9.04%。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商品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二手房贷款,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16笔4.1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39%、37.09%。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6.29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4.79万笔112.8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35%、3.82%;贷款余额34.10亿元,比上年减少5.91%。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28.37%,比上年末减少4.01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96笔3257.4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898.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21942.56万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4.25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以上定期81.2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 3.0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29985.15万元,同比下降7.37%。其中,存款利息19795.8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0155.4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3.89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17779.57万元,同比增长6.0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7617.64万元,归集手续费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1.93万元,其他0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2205.58万元,同比下降21.81%。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60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605.58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0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4010.62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3677.0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03.85万元,同比增长3.31%。其中,人员经费561.56万元,公用经费107.49万元,专项经费534.8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60.38万元,不良贷款率0.177‰。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6658.57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4.77%,非企业单位占45.22%,灵活就业人员占0.01%。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9.84%,非企业单位占40.16%。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7.5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0.04%,租赁住房占4.20%,离休和退休提取占35.5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9.03%,其他占3.6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3.13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3.84%,比上年末减少0.71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74.46%,购买二手房占22.49%,其他占3.05%。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70.6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29.39%。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41.40%,30岁-40岁(含)占34.86%,40岁-50岁(含)占16.75%,50岁以上占6.99%;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9.34%,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0.66%;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51.24 %,比上年增加5.7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满足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减轻缴存人购房资金压力,实施阶段性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政策。截至12月31日,办理业务806笔,提取金额7142.58万元,精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变化。印发《关于调整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辽市公积金发〔2025〕6号)和《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辽市公积金发〔2025〕13号),自2025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21609元;缴存基数下限为辽阳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1900元。自2025年12月1日起,白塔区、文圣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太子河区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辽阳县、灯塔市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930元。

(2)优化灵活就业缴存机制。修订《辽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11月18日正式施行,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账户80余户,切实保障灵活就业群体住房保障权益,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普惠作用。

2.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进一步优化异地购房提取政策。取消职工在省内“沈阳都市圈”外城市购房时,房屋坐落地须为本人或配偶户籍所在地的限制,切实提升购房提取便利度,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

3.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异地贷款政策,助力缴存人实现安居梦想。为满足缴存人贷款需求,对现行《辽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将新建商品住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单方缴存4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原双方缴存80万元提高至90万元;二手房贷款额度上限,由原单方缴存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同时,对可贷款年龄、异地贷款条件等条款进行了优化调整,有效满足了更多缴存人的购房资金需求。

(2)落实公积金个人贷款阶段性支持政策,满足重点群体民生需求。精准支持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及现役军人等重点群体购房需求。通过优化贷款额度、明确现役军人同等享受本地贷款政策,切实减轻职工购房压力。全年为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高层次人才及现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共计156个家庭发放贷款8062.5万元,充分发挥公积金安居惠民作用。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构建“互联网+政务公开”新模式,强化主动服务效能。在微信视频号平台开通“金日有约”直播间,对最新出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及相关业务办理流程进行“面对面”、“点对点”的动态实时答疑解惑,成为我市第一家开通线上政务公开直播新模式的政务服务部门。2025年,中心累计开展21期直播,累计在线人数达1.5万人次,在线解答2800余条网友留言问题,点赞数量超15万次,进一步确保政策宣传落地见效,实现政务公开“再透明”。

2.健全动态监管机制,加强账户清理工作。以规范管理、保障权益、提升效能为目标,系统梳理长期封存账户,创新建立“长期封存账户台账”管理系统,实现动态跟踪、常态监管,推动账户管理精细化。同时,有序推进清理盘活。聚焦历史遗留问题,分批次开展清理工作,唤醒“沉睡”资金。截至12月31日,完成两批清理任务,清理账户3065户,释放资金1240余万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职工权益。

3.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偿还异地贷款提取业务便捷办理。2025年8月,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人可通过全国住房公共服务平台申请偿还贷款本息并逐月提取,实现偿还异地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便捷功能。同时,为推动跨地域服务,积极协同搭建沈阳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平台,无差别、无歧视办理都市圈城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

4.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上线,拓宽多元办事渠道。为优化系统功能,实现办事方式多元化,完成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项目系统开发,实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可通过辽宁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上申请,满足缴存人不同渠道申请的需求。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构建“1+3”数据共享平台,赋能住房公积金业务全域协同办理。在借鉴“不动产登记+金融”的基础上,加快拓展“就近办”服务“地图”,通过开发数据接口等方式,搭建“住房公积金服务+市本级、辽阳县、灯塔市不动产登记”的全市区域内的“1+3”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协同流程优化、业务全域办理。

2.推进“金+银”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丰富数据应用场景。为切实加强高效、便捷、优质的服务宗旨,与合作银行搭建“金+银”数据信息共享平台,建立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联网核查信息的风险防控能力。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城区管理部被住房城乡建设部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4年度表现突出集体。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辽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1家缴存单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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