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 “跨省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20〕 53 号)相关要求,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国务院、住建部和省住建厅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服务理念、提升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措施,打破地域限制,满足职工群众异地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需求,不断提升职工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部署,不断创新、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服务模式,推动住房公积金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与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加强协调联动,科学设置“跨省通办”窗口,进一步规范申请材料、审查要件、流程和时限等事项,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域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加强“跨省通办”业务系统建设,实现“跨省通办”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成立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长清
副组长:赵英、卢晓枫
成员:综合管理部、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及各管理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负责对“跨省通办”工作进行统筹决策部署,推动“跨省通办”工作落地落实、科学发展。组长对“跨省通办”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责抓好分管部门有关工作;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做好具体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信息部,负责具体抓好“跨省通办”工作落实,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有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建立“跨省通办”工作联络制度
建立“跨省通办”协调联动机制。中心设“跨省通办”综合联系人,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各管理部设“跨省通办”联系人,负责“跨省通办”业务内部协调和外部沟通。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及各管理部
(二)做好 “跨省通办” 事项梳理和指南编制工作
在12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理渠道及路径、材料、流程、时限等内容,制定 《辽阳市“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渠道发布,为职工查询和办事提供方便。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三)科学设计 “跨省通办”业务处理流程
1.辽阳中心作为受理地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属地中心已实现全程网办的,告知缴存职工自行通过属地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渠道办理相关事项。
(2)属地中心未开通线上“跨省通办”业务或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跨省通办”事项的,中心保留线下受理方式,按 《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代收代办”办理流程》或《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两地联办”办理流程》办理。
2.辽阳中心作为业务属地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受理地中心通过电话或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联系中心的,按《辽阳市“互联网+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将有关情况反馈给受理地中心,职工自行到中心线上渠道办理。
(2)职工因特殊原因无法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的,中心保留线下受理渠道,按《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代收代办”办理流程》或《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两地联办”办理流程》办理。
责任部门:各管理部
(四)做好“跨省通办” 政策规定、操作指南发布工作
整理完善“跨省通办”相关政策文件、操作指南,在“监管平台”及有关渠道发布,方便职工群众查询,加强同行业交流协作。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综合管理部
(五)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
各管理部营业大厅设置“跨省通办”服务窗口,并设明显标识,受理“代收代办”“两地联办”业务申请,做好对接职工和异地中心等工作。
责任部门:各管理部
(六)开展“跨省通办”业务培训
对“跨省通办”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处理能力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
配合部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七)推进“跨省通办”业务系统建设
按照住建部要求,积极推进“跨省通办”业务系统建设及对接工作,拓展跨区域查询、在线核验等“跨省通办”功能应用。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
(八)丰富线上服务种类,优化办事流程
按照住建部、省住建厅要求,积极推进其他高频业务“跨省通办”。按照“应减尽减”原则,简化“跨省通办”业务环节、办理流程和要件,提升服务效能。大力推进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应用,不断优化“跨省通办”业务。深入推进数据共享、信用体系建设,推动跨部门、跨行业数据互联互通,推进档案电子化和数字化。
责任部门:科技信息部、资金筹集部、个人贷款部
五、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跨省通办”工作是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部署、转变服务理念和方式、惠及广大职工群众的重要举措,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重要性,切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认真抓好落实。各管理部、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对“跨省通办”工作进行再分解再细化,明确职责,落实到位。
(三)确保取得实效。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满足职工群众异地办事需求,提高职工群众满意度。
(四)加强宣传推广。通过中心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新闻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跨省通办”业务,不断提升“跨省通办”工作知晓度和满意度。
附件1: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操作指南汇总表.xls
附件2:辽阳市住房公积金“跨省通办”服务事项“代收代办”办理流程.docx
附件3:辽阳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两地联办”办理流程.docx
附件4: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办理申请表.doc
附件5:辽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docx
附件6:“ 跨省通办”业务申请表(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doc
附件8:“跨省通办”业务受理回执(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docx
附件9:购房信息真实性核实情况表(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doc
附件10:“跨省通办”业务办理回执(两地联办异地购房提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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